2016北京市丰台区大学生村官考试招聘20人公告
为加快丰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整体安排,2016年丰台区将继续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5〕273号)的精神和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北京市丰台区大学生村官考试招聘20人公告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符合2016年北京市引进条件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二、选聘原则
严格选聘标准,坚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
三、选聘数量及专业
选聘人数:20人。
专业:不限,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艺术、经济、管理、文学、农学、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双选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丰台区人力社保局及各乡镇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及双选报名会。
1、时间:5月18日(上午9:30——11:30);
2、地点: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丰台镇东安街三条1号);
3、流程: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现场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与乡镇双向选择,签订选聘意向。报名人员须携带:
(1)签署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的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原件;
(2)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北京生源毕业生)、学生证、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表中如未注明培养方式,请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培养方式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且不能有补考、补修、不及格科目)等相关材料;
(4)非京生源毕业生另需携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二)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命题,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并签署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于5月19日登陆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阅笔试考场安排和准考证号。
3、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按要求统一进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