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2)
三、注意事项
(一)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三)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要求认真逐项填写报告表。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考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五)本次招聘,除在相应网站公示信息外,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咨询电话:68477675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