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saas.a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详细地址可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快递(邮寄)方式报名。现场报名为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快递(邮寄)方式报名为应聘人员通过快递等方式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到达报名单位所在城市为准)邮寄到各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材料原件需在招聘考试、面试前提交招聘单位及院人事处审查)。报名后复印件留存,不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束后,各用人单位于2日内将报名材料连同审核报告提交院人事处复审,审查不合格人员由各单位向报名人员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院人事处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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