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西安市事业单位社会招聘620人公告(3)
(六)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再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各级事业单位。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各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电话:按《岗位需求一览表》所附电话。主要解答所属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有关事项;
2.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6870(西安市人社局)。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3.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9-85455300(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