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淮安市洪泽县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2016上半年淮安市洪泽县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已发布,本次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日9:00—6月6日16:00,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016上半年淮安市洪泽县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 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上半年洪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类别划分按《2016年上半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或者《岗位表》收入的,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职位代码为:11101、11201)招考对象为:洪泽县内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县域村(居)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和经我省统一选拔派遣到我县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苏北计划” 志愿者及洪泽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7、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6月1日9:00—6月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1日9:00—6月7日12:00;
缴费时间:2016年6月1日9:00—6月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的信息审核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详见《岗位表》),如果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岗位开考比例的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9: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