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江西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上半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上半年江西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九江市2016年上半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jjrs.gov.cn)、九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0792.jxpta.com/)查询。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全市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1、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市、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3、编制、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法律、法规或公务员招录政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对照江西省2016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 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务员招录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