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中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公开招聘8名高学历、高素质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江西省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学历、年龄要求
1、国民教育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及专业要求
1、市发展和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拟招聘专业人才3名: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为经济学类2名,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为财政税收类、金融类1名。
2、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办公室)拟招聘专业人才5名: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为建筑建设类2名,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为环境科学类3名。
二、招聘程序
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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