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吉林省农安公安局招聘辅警2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安县辅警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大局,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直各事业单位按政策安置的复员兵中 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吉林农安公安局在各事业单位安置的复员兵中招聘辅警200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
辅警职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公安局辅警200人。
三、报名条件
具有相关部门手续,经县养老金推进改革领导小组确认后,具有安置手续的在岗在位或未在岗,在事业单位因超编没有享受全额工资待遇的复员兵(含自收自支单位)。具体条件如下:
(一)、公安机关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男性、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农安县域内户口,身高170cm以上。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机警敏捷、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馅。
(4)、由民政部门按政策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复员兵(含自收自支单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有处分等不良记录,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公安局辅警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到本部门主管局人事科报名,经本部门按照招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合格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
(2)、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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