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安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3人)(3)
六、考试
本次考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教师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他职位只进行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报考教师职位的考本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医学职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50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由高到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面试:报考教师岗位的需要面试,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在面试中,考生必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面试。
教师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6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考试总成绩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alrlj.gov.cn。
七、体检
1.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除教师以外的其他职位如遇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本次招聘如遇经面试后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在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3. 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国家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4.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国家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七)没有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八)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其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