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考核办法确定。考核方式由我局会同各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我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7月31日前,对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我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考核办法确定。考核方式由我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我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公示材料报市人社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521513;0835-6521476
监督电话:中共芦山县纪委、芦山县监察局:0835-6523024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及现场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芦山县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2:芦山县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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