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大纲(幼儿园)(2)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了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2.教师权利和义务
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幼儿保护
熟悉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教育法规,保护幼儿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职业道德
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的精神。
分析评价保教实践中教师的道德规范问题。
2.教师职业行为
熟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熟悉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
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幼儿、幼儿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在保教活动中,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文化素养
具有一定的文化常识。
了解中外科技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熟悉常见的幼儿科普读物。
了解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尤其是常见的儿童文学作品。
(五)基本能力
1.阅读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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