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书法教师和医师3人公告(2)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下午15:30-17:30。
书法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现场临摹和创作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试讲时间为20分钟,现场临摹和创作的时间为40分钟。试讲主要测试对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育技术手段应用、板书以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素养等;现场临摹和创作主要测试对传统书法经典的临摹能力和从事书法创作的能力。
医师岗位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形式是医疗技术操作(口述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入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在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笔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封闭命题,市人社局派员监督。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在总成绩60分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了解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在总成绩60分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为12个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工作实施主体及相关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严格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在笔试、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受过警告以上处分不良行为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检不合格者;涉赌、毒、黄和其他品行不合格的;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2)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笔试、面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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