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18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 718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1、社会在职人员应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6年毕业能正常参加2016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4、留学生应为2016年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京生源留学生应符合北京市留学生引进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三)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45岁以下指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基础教育教师可放宽到30岁以下。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学历要求:
1、专技岗位的学历要求:
中、小学、校外教育、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管理岗位的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工勤岗位的学历要求:工勤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厨工岗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六)资格要求: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师系列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工勤技能岗位具有相应岗位上岗证及技术等级证书。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