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淮安市涟水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江苏淮安市涟水县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6日,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2016年江苏淮安市涟水县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110名(事业单位在编)。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普通高校毕业的大专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6年6月26日下午5:30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类别划分按《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应聘涟水中等专业学校岗位代码为25-28岗位的,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8.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⒈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⒉报名地点
涟水县教育局(涟水县红日大道与海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咨询电话:涟水县教育局 0517-82380380,涟水县人社局 0517-82380779。
⒊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 //www.cdgdc.edu.cn/)。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