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淮安市金湖县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3)
(四)体检
应聘金湖日报社岗位(岗位代码为:120-01)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同岗位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8248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7—8688366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689695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试中心)
本公告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