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11人公告(2)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②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③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④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扫描在一个文档内,发送到用人单位公布的报名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统一通知。
2.资格审核需提交报名时上传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技能测试。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不设置开考比例。
1.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后面的考核阶段。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技能测试形式和内容:技能测试采取电脑操作方式,主要测试文字处理以及电子表格操作等。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7:3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生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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