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合肥市肥西县文明办招聘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 60%。《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以及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某一专业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不入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执行,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