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高中基础课教师公告(2)
(四)确定人选
根据对应聘人员的全面评价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学校组织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或虽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的学历条件要求第一学历需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五)聘用后需在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任教5年。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 系 人:姜老师 电话:010-87220903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6六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