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教师招聘24人公告
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是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州市第六中学合作举办的一所公立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学生两周回一次家,周一到周五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全体学生住宿。为确保我校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业公告如下:
2016年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教师招聘24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共24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同时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报考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3)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6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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