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5人公告(2)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食品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客观性试题,时间120分钟。
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及时事政治等内容。
②食品专业知识主要范围为: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食品检验基本技能操作。
(五)面试
依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按照3:1确定面试人选。
(六)体检
按照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对确定的体检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考察: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采取调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被聘人员上岗。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对于业务能力强,敬业爱岗,实绩突出的,工资待遇不低于3500元。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工作重要事项相关公告均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配发任何学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或考前辅导培训。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应聘者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联系人:刘宗科
联系电话:0917-5541837 18691778658
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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