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审计局招聘劳动服务人员4名公告(2)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原则上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用 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一式二份)。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审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公告》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
五、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县审计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相关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对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经试用合格录用的月工资待遇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10号)。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需继续聘用的,须经县政府批准,审计局与被聘用者签订续聘合同后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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