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昌平区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85人)(2)
(五)考试:
1.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8月22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进入笔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
(1)人员:符合笔试条件的人员。
(2)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3)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4)成绩公布: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专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3. 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9月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2016年下半年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