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永州江永县招聘医技人员116名公告(4)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应聘者于2016年8月15日至8月1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到江永县卫计委报名登记。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笔试(占总分的60%):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根据我县医疗卫生人才紧缺实际,如出现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 1:3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笔试方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卷面分值实行百分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制卷工作严格实行保密制度,全程接 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笔试范围以《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应试指导》、《国家执业护士应试指导》、《国家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相关职位资格考 试应试指导为大纲。县爱卫办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回龙圩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含外科、内科、五官科、妇产科、儿 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超声诊断、放射诊断、心电诊断医师并入一类同一套试卷;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同一套试 卷;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一套试卷,乡镇卫生院影像技术人员一套试卷;口腔科专业、中医(含针灸)专业、药剂专业、检验专业、爱卫办工作人员单独分类制卷。
3、 面试(占总分的40%):面试内容以各专业基本技能操作为主,各专业分类进行。县爱卫办工作人员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实行百分制。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批准开考的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则按规定要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如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时,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4、 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实施。如体检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
6、 聘用: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者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定,报县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定。录聘人员在指定报到时间15日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有关合同 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录聘资格。爱卫办工作人员及医卫类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报考前属正式在编人员的,录聘后办理入编手续;爱卫办工作人员及 医卫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报考前不是在编人员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医卫类不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人员在规 定期限内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从正式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离江永医疗卫生单位。
咨询电话:0746-5723932,5727413、5723471
江永县公开招聘医技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