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339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聘用339名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北京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非执法机关岗位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339人公告
一、招考方式
文职人员招考按照“一次报名,三次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文职人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次考试。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七)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至1998年8月16日出生);
(九)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市公安局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计339人,共设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三类12个岗位(详见《招聘简章》)。在招聘期间招聘岗位发生变化,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一)技术保障类5个岗位:影视制作、宣传、计算机网络维护、软件维护、会计。
(二)辅助管理类3个岗位:文职助理、行政助理、实验助理。
(三)行政事务类4个岗位:出纳、信息管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
四、笔试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339名文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从2016年8月16日上午10:00开始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下同)和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bjgaj.gov.cn下同)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10:00至8月24日下午16:00。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第二日15:00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6日至9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