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第三师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六、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均用汉语答题。
面试费用40元。
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 8月26日。
七、体检
考生按1:2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8月27日。
体检地点:由师人社局统一指定地点。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经考察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考察时间:8月30日-9月5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三师政务网(www.xjbtnss.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师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监督与回避
第三师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报考三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单位处理。
十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三师政务网(www.xjbtnss.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998-2533054 0998-5701026
2、监督举报:0998-2535035
本《简章》由兵团第三师人社局负责解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人社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