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的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305人)(3)
报考者录取后,将在录取院校学习两年,建议孕妇请勿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9月4日12:00。
教育入学考试有关要求请报考者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查询。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温馨提示: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在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经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4.凡报考警察职位的,在面试前要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跑以及4×10米折返跑,测评合格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体能测评不合格或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建议孕妇请勿报考;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任何伤、病等问题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录机关的自治区有关政法主管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