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46名公告(2)
六、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江苏法院网(www.jsfy.gov.cn)通知。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面试前,各招录法院需要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录用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各招录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招录法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2016年下半年江苏各招录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计算机速录技能要求、年龄要求及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doc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