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58人公告(2)
五、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其他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品德及价值观等。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除行业、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委人事部门备案。
八、聘用与待遇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委人事部门和驻委纪检监察部门、院纪委和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青海省人民医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