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长江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
考试地点:长江医院五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长江医院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三人时,均进入面试,第三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如果某岗位没有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时,该岗位空缺。
2.面试
面试地点:长江医院五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小组听取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时间是25分钟 。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
(三)体检
面试(2016年9月29日)考试完毕后,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序,并根据招聘人员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应聘者于10月10日参加体检。如选定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组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公示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用人单位择优提出拟聘初步人选,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水利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岗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经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1.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长江医院办公室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联系方式及其它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46号长江医院人事处,邮编430010。联系电话: 027-82828971
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等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