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18人公告
2016年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18人公告如下,2016年我局直属航道、船检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主要充实到基层航道、船检部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直属航道、船检单位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港航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航道、船检部门具体用人需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年我局直属航道、船检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主要充实到基层航道、船检部门。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身体健康。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我局直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进入考核阶段未能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取消资格)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到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报名(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广西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11楼1111室、11112室)。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九条执行。
3.资格审查: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
1.笔试由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成绩在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3.原则上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九条的规定,对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人数进入面试。因参加笔试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