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供销学校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公告
2016年新疆供销学校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20日北京时间10:00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供销学校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公告
经学校研究同意,新疆供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供销学校创建于1954年。2005年8月自治区供销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将隶属的三所中职学校整合为新的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
学校拥有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三个校区,面向西北地区招生,集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学历教育为一体,以培养棉花、果品、农资、旅游、财会与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是自治区第四批中职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首批示范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供销商贸教育协作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术鉴定第19号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北培训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分中心,是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协会理事、第一、第二职教园区常务理事,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供销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供销学校网(网址:http://www.xjgx1954.com,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中民语言考生必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乙等或HSK八级以上;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