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18人)(4)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贵州科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在贵州科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相关招聘工作。
(二)贵州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8642086、0851-88642076;监督电话:0851-88501166。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科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