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招聘便民辅助人员1800人公告(2)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
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果: 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 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
(五)体能测评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体检
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人员填写《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
主要内容: 被考察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入闱人员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接受审核。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
1.属于乌鲁木齐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高考前本人户籍在乌的证明和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学籍证明>);
2.乌鲁木齐户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在乌配偶户口簿等材料;
3.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或配偶)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旅(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和子女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等材料;
4.“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团市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5.“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市委基层办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6.“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服务证书;
7.“就业见习”人员须提供见习单位出具的鉴定和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8.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任职、立功相关证明;
9.在社区工作的非在编人员须提供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本人所在街道(管委会)及社区出具的鉴定、考核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
10.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等材料;
11.符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考察政审视为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8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6年9月20日
网络报名:9月20日14:00-24日24:00
网络缴费:9月20日14:00-25日12:00
打印准考证:9月28日10:30-30日24:00
(二)笔试:10月1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10月4日12:00
(三)面试:10月6日-7日(详见具体安排)
(四)体能测评:10月9日-10日
(五)体检:10月12日-13日
(六)考察政审、公示、聘用:以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0991-491844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38184
监督电话:
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 0991-4689259
举报投诉邮箱 :wlmqrsjjjs@163.com
附件:1.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