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7人公告(3)
(2)医学临床类别卷:包括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放射医学、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中医妇科学、妇产科学、卫生保健、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
(3)医学护理类别卷: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3.报考卫生系统非卫生专业岗位者参加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和面试。
4.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如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如招聘岗位只有1名笔试合格人员,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之和;卫生专业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之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或卫生专业知识考试高分者。
2.体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公共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天未报到,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一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三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违规名单在人事考试网公布,三年内禁止参加鹰潭市各类人事录(聘)用考试。对考生笔试答卷进行答案雷同检测,确定作答雷同科目的考生成绩按《江西省人事考试违纪和异常试卷认定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