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13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134人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10月22日至1998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5年10月22日至1998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考生还须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招聘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2016年我县公开招聘的后备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学历的;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单位;
(八)应聘人员所有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10月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0月8日11:00至10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10月8日11:00至10月14日16: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庆云县人社局网站(www.qyxrsj.gov.cn)考试考务栏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期为2个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庆云县人社局网站考试考务栏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笔试考务费40元。
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本人须于2016年10月9日至11日(9:00--16:00)持二代身份证到庆云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大厅有指示牌)进行现场目测,目测内容现场公告。经现场目测合格的,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目测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缴费后于10月22日前携带《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B座705房间)办理确认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