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国土资源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53人公告
2016年广州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53人公告,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3个,分别是: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3个,分别是: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和范围详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2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附件2)。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5、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社保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除外,同时具备相应的工作证明及合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当月底)。如: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8日9:00时至2016年11月3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6年11月9日9:00时后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上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