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招聘特岗教师400人公告(2)
(四)资格审查。“地方特岗教师”在招聘和服务期内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考试、公示期间及3 年服务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解除其聘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和各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五)公布名单。各设岗旗县根据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计划岗位1 : 1 的比例确定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加盖旗县人民政府公幸后报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盟市将所辖旗县拟招聘情况汇总后填写《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 (样表请在“地方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加盖盟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制等部门公章后,务于11 月6 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教育厅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各地招聘结果。公示时间11 月8 日一1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