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潮州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44人公告
2016年广东潮州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44人公告,遴选对象范围详见公告,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17日。
潮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粤组通〔2013〕34号)和《关于加强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培养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潮人社〔2014〕22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本市县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44名市直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本市县区、镇(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服务期限规定﹝没有服务期限规定的,应在基层公务员岗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选调生按《关于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潮组〔2013〕16号)规定,下同﹞的公务员。
中央和省设在县区、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此外,注明市直公务员也可报考的遴选职位,本市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一定工作实绩,群众公认;
(二)符合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除外);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遴选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任办事员满三年以上的允许报考科员职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17日(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首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不得参加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
各机关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见《潮州市2016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形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至21日上午。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公开遴选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提交《潮州市2016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同时,还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乡镇公务员由乡镇党委加具意见;县区部门公务员由部门或主管部门党组加具意见)并加具“同意参加公开遴选”的意见后,在2016年10月24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送至遴选机关。(各遴选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具体见附件3)
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传真至遴选机关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打印准考证。
遴选机关通过《报名表》,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以及所在单位意见进行审查。对是否相近专业的判定,参照《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由遴选机关认定。
2016年10月24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于10月27日上午9时至28日下午17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