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招聘公告(2)
(三)考试安排
1、技能操作测试
(1)在技能操作测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技能操作测试前在中国·宜昌网上公告。
(2)技能操作测试方案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制定,技能操作测试方案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3)技能操作测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操作测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操作测试资格。
(4)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由市委接待办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笔试成绩及时在中国·宜昌网上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中国·宜昌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中国·宜昌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市委接待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市委接待办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市委接待办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市委接待办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宜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市委接待办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敝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举报电话:0717-6056626;报名咨询电话:0717-6252385。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