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郴州市苏仙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6年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公告如下:
2016湖南郴州市苏仙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人公告
一、招考计划
计划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其中区直机关6名,乡镇街道机关11名,参公事业单位15名,其他全额事业单位7名。具体招考职(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职(岗)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1月2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1月2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1月2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
(3)报考选调区直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 11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4)报考选聘其他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 11 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5)招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计划岗位信息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