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皋兰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30名公告(2)
3、资格审查:
应聘者登记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报名费150元\人。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资格审查和目测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2日,在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60%。
(三)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和《派遣协议》。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公安文职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期间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125元,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待遇。
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通知将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咨询电话:皋兰县公安局政工室 5133026
联系人: 丁春生
监督电话:皋兰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5133037
皋兰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