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41人公告(14号)(3)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7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6年的,可视为2016年毕业生)。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jl.gov.cn/)、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sw.jl.gov.cn/)、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http://wb.jl.gov.cn/)、吉林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jl.gov.cn/index/index.html)、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jlqi.gov.cn/index/index.jsp)、吉林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jl.gov.cn/)、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jaas.com.cn/)吉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jledu.gov.cn/)及各招聘高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5321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8687511 (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0431—85237032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0431—89156368 (吉林省能源局人事处)
0431—88905696 (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人事处)
0431—88905568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0431—87063065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0431—82008919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
报名期间仲裁举报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4号)
附件2: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4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2016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hrss.jl.gov.cn/rsrc/sydwrsgl/gkzp/201611/t20161110_2465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