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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工作并轨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6〕215号

2016-11-11 18:01  |  北京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工作并轨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6〕215号

  各区委组织部、农村工作委员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中央组织部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本市从2017年开始实施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工作并轨,每年选调400名左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和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重要方式,将两项工作并轨可以进一步统筹工作力量,拓宽年轻干部培养渠道,实现“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人才”和“强基层组织、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的工作目标。

  二、范围条件

  (一)选调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纪律观念,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中共党员或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按期报到上岗。

  报考原籍所在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宣传动员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负责在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就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招录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二)组织推荐

  市教委负责组织协调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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