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0人公告(2)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负责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具体时间以试卷要求为准。
(四)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即时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考场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实考成绩。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实考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总成绩。
六、加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⒈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加10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者加10分。
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⒊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取得师级(护师、药师、技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加15分;取得士级(药士、技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10分。
⒋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8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
1-4项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加分办法。
⒈符合加分条件(含照顾加分)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⒉笔试实考成绩加上笔试环节的加分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加上面试环节的加分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的依据。
4.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七、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考察人选后,如存在因报考比例达不到1:3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得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条件相符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报考比例达不到1:3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没有条件相符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察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和卫计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廉洁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十、确定拟聘人员
县人社局和卫计局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人才网站横县分站公示7个工作日。
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0771-7082786;0771-7227469.
十二、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6年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6年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本文来源:http://www.nnrc.com.cn/news-show-sydw.php?id=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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