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凉山市会理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0人)(2)
(二)考核方式
1.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编办、县卫计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方法
先是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考核聘用人员。根据考生报名顺序号在测评前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测评顺序。
3.签订《协议书》
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后,由拟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协议》,并补充条款注明:服务期限为8年,6年内不得在县内调(流)动,8年内不得调(流)动至县外;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不得分解。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卫生院工作,不服从安排的,按程序解聘。
4.体检及聘用
1.2017年7月1-30日,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来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相关违约责任处理。县卫计局统一组织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体检合格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提供学籍档案材料,由县人社局对其学籍、学历等进行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公示、通知、信息均在中国会理(http://hl.lsz.gov.cn/)网站上发布。竞聘者应及时、主动的到中国会理(http://hl.lsz.gov.cn/)网站上了解考核信息及考核进程或向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考核信息造成损失的,由竞聘者自行负责。
四、聘用管理
(一)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人事档案管理。考核聘用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考核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三)服务期管理。考核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8年(含试用期),6年内不得在县内调(流)动,8年内不得调(流)动至县外;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交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不得分解,违约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统一上交县财政。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直接解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本公告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5624105(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66889(会理县卫计局)
联系人:杨俊英电话:13881534787
范译文电话:18989257747
五、工作监督
本次直接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县卫计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违反规定者按相关程序处理,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34—8566896(会理县卫计局纪检组)。
关于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doc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iyebian.net/xinxi/173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