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建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07人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吉林建筑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吉林建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07人公告(1号)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07名,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9日至1998年5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9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