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宁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宁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参加报名。全日制学历即要求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人员;
6、县内正式在编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四、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如下《宁乡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