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57人)(3)
七、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具体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1: 附件1: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