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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教师49人公告(2)

2016-11-22 17:42  |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报名结束后,中初级岗位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学院陪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和受聘人员按学院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范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235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www.wfrsks.com/Art_Body/Detail/e60ce416-490a-48e8-ade1-e8c60f40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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