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社会招聘22人公告
2016年新疆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社会招聘22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社会招聘22人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科学院主要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农业与农业科技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研究及服务工作。2016年招聘单位中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微生物应用研究所、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轮台果树资源圃、墨玉农业试验站、拜城农业试验站、奇台麦类试验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综合试验场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28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
(八)少数民族民考民考生须取得汉语水平HSK八级或MHK四级乙等以上证书;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410室(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四)报名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991-4502037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